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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江卫放罚〔2018〕2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科瓦口腔门诊部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检测和检查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8年3月19日,本机关在杭州科瓦口腔门诊部现场检查发现:该口腔门诊部在正常营业中,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证号:浙卫放证字(2014)第330104F0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24
    决定机关 区卫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