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江卫放罚〔2018〕200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科瓦口腔门诊部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检测和检查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8年3月19日,本机关在杭州科瓦口腔门诊部现场检查发现:该口腔门诊部在正常营业中,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证号:浙卫放证字(2014)第330104F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5-24 |
决定机关 | 区卫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