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日照市爱焙客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兰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7110206****139B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0212民初3236号
    案号 (2017)鲁0212执24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1-25
    发布日期 2017-05-3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日照市爱焙客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拖欠工资6500元,保险、公积金7388.78元,共计13888.78元,于2016年11月30日前付清。双方劳动争议纠纷就此了结。 案件受理费494元,减半收取247元,由被告日照市爱焙客食品有限公司负担,于2016年11月30日前支付原告。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