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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慈公(消)行罚决字〔2017〕00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晨客隆超市有限公司慈溪悦来市店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案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2-28
    决定机关 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