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桐(消)行罚决字〔2020〕00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嘉年华针织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位于桐乡市濮院联越路82号的浙江嘉年华针织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给予浙江嘉年华针织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缴款方式:1、支付宝扫描缴款单中的二维码办理缴款。2、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输入缴款单号,办理缴款。3、到代理银行办理缴款。账户名称:桐乡市非税收入结算户;帐号:1204075029000062742)。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桐乡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3月10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3-10 |
决定机关 | 桐乡市市公安局 |
法定代表人 | 池胜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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