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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玉市环罚字〔2017〕第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该公司停止“年产60万吨薄板生产线项目”建设;二、罚款:贰拾万元正(¥:20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1-12
    决定机关 玉溪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