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京东)食药监食罚〔2018〕2004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7条第1款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540.00元;2、并处罚款人民币23000.00元;以上1、2项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65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22
    决定机关 东城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