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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怀市监处字〔2020〕第37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属于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行为。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3、罚款36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3
    决定机关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牛传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