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华厦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2818284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穗仲莞案字第13965号 |
案号 | (2018)粤19执78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7-04 |
发布日期 | 2018-12-07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贷款本金1174962.08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17年11月30日,利息47197.91元,罚息5303.05元,复利1391.73元,后续利息、罚息、复利按照《中信银行个人经营借款合同》《个人借款凭证(借据)》的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 第一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28000元; (三) 本案仲裁费13779元由第一被申请人承担(该费用已由申请人预缴,东莞分会不予退回,由第一被申请人迳付申请人); (四) 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 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