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金色大地酒店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秦思洋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67011322-3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泰姜商初字第00624号 |
| 案号 | (2018)苏1204执恢755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8-11-28 |
| 发布日期 | 2018-11-29 |
| 已履行 | - |
| 未履行 | - |
| 省份 | 江苏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判令被告江苏金色大地酒店有限公司偿还所欠原告贷款本金5990万元及利息4102913元及诉讼之日至本金清偿完毕的利息;判令被告秦思洋、秦海宝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三被告成都哪本案诉讼费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判令原告对折价、拍卖互助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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