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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区工商罚字﹝2016﹞第0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2、罚款1500元;3、没收不合格的“奥维丝丽”24035粉色印花文胸、“奥维丝丽”25065红色文胸各1件。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2-12
    决定机关 金昌市金川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郑银才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