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金区工商罚字﹝2016﹞第04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2、罚款1500元;3、没收不合格的“奥维丝丽”24035粉色印花文胸、“奥维丝丽”25065红色文胸各1件。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2-12 |
决定机关 | 金昌市金川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郑银才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