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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城自然罚字【202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一、依法没收汉中彩虹佳润泽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21832.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二、依法对汉中彩虹佳润泽矿业有限公司(1)非法占用15866.00平方米工矿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6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95196.00元;(2)非法占用5367.00平方米城镇建设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6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32142.00元;(3)非法占用609.00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9135.00元。三项共计人民币136473.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09
    决定机关 城固县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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