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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城河南岸税罚〔2021〕4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8-04-01至2018-09-30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2018-04-01至2018-09-30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2018-04-01至2018-09-30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行政处罚内容 逾期360日以上(不含本数),且不属于年度内首次逾期的。处以2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4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