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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浦处〔2020〕1520200010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1000万元,责令停止使用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0
    决定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殷国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