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津发)应急罚〔2020〕2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的行为责令改正,同时合并作出处捌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31 |
决定机关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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