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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1〕余综执05字第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滥伐林木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在6个月内补种滥伐林木株数5倍的树木,共计55株,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玖拾肆元(¥1794.00)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1
    决定机关 余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余庆县城镇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