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019〕遵汇综执05罚决第19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
行政处罚内容 | 1.限2019年12月31日前恢复林地原状;并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共85株。2.处以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每平方米10元罚款,计¥35180元;并处滥伐林木价值(市场价格700/立方米)2倍的罚款,计¥2688元。综上所述,共计罚款¥37868元(大写:叁万柒仟捌佰捌拾捌圆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1-09 |
决定机关 | 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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