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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19〕遵汇综执05罚决第19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内容 1.限2019年12月31日前恢复林地原状;并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共85株。2.处以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每平方米10元罚款,计¥35180元;并处滥伐林木价值(市场价格700/立方米)2倍的罚款,计¥2688元。综上所述,共计罚款¥37868元(大写:叁万柒仟捌佰捌拾捌圆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09
    决定机关 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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