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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路政罚〔2021〕471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月4日8时58分,海盐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嘉盐线31K+500M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FQ1322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郭民东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郭民东驾驶浙FQ1322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其行为违法超限运输。责令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仟柒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4
    决定机关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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