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温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晓秋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5295004-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102民初6680号
    案号 (2020)皖0102执358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9-02
    发布日期 2020-10-2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温商集团合肥汽配城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高爱伦截止2019年4月1日尚欠的租金153067元并支付所欠租金利息(以每季度所欠租金为本金,自欠付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安徽温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前款判决的给付内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徐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150元,减半收取3575元,由被告安徽温商集团合肥汽配城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温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165元,由原告徐斌负担41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