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滨市监处字〔202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拾万元整(1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5
    决定机关 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