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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宝处字(2017)第1320170072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面积未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5000万元,没收广告费用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28
    决定机关 宝山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袁娅丽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