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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诸公(工)行罚决字[2019]574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诸暨凯发实业有限公司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1月28日9时20分许,民警在诸暨市文种路12号诸暨凯发实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双氧水仓库内部的入侵警报装置未正常使用,视频监控无法回放。凯发实业有限公司属于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双氧水仓库属于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未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八条、第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诸暨凯发实业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8
    决定机关 诸暨市公安局工业新城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