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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阿水罚决字〔2020〕第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许可修建取水设施,擅自取水
    行政处罚内容 阿拉善滨河金沙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据本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决定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5
    决定机关 阿拉善盟水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