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肇工商经检处字(2016)第1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广告管理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1-21 |
决定机关 | 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林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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