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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新疆汇多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施吓兰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7895000-7
    执行依据文号 2013乌中民四初字第89号
    案号 (2015)乌中执字第0025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5-18
    发布日期 2016-02-2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新疆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被告新疆汇多商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日照市宏宇钻探有限公司工程款2577504.70元;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28325.15元(原告日照市宏宇钻探有限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14162.58元由被告新疆汇多商贸有限公司负担,余款14162.57元由本院退还原告日照市宏宇钻探有限公司。 上述被告新疆汇多商贸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日照市宏宇钻探有限公司款项合计2591667.28元,由新疆汇多商贸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以前支付591667.28元,2015年4月1日以前支付100万元,2015年5月1日以前支付50万元,余款50万元于2015年6月1日以前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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