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华正塑料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赵平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043715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浙0327民初4754号 |
案号 | (2018)浙0327执34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苍南法院 |
执行法院 | 苍南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1-10 |
发布日期 | 2018-05-11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浙江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华正塑料集团有限公司交纳执行款11338994.14元及逾期利息、复利; 2、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华正塑料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灵溪镇沪山路、灵溪镇水门村土地及房产所得价款以最高额5474万元为限优先受偿; 3、被执行人福建华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赵平对上述款项以最高额4500万元为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4、负担本案诉讼费87381元,申请执行费7873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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