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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资规龙罚〔202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温州市蒲州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地一案
    行政处罚内容 温州市蒲州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一案,于2020年4月1日由我局依法立案,现已完成调查取证。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6月未经批准在上江村桥头建设临时周转房,违法占用未征土地面积266.37平方米,现状为一处四层砖混结构房屋(具体四至以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编号为:Z2020-002号地籍测量成果资料为准),建筑占地面积31.76平方米,建筑面积156.98平方米,其余为水泥坦。该地块现为已被征收的国有土地;在《龙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功能为新增城镇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旱地。因当事人破坏耕地行为已超过两年且未被发现,不以破坏耕地论处。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31
    决定机关 温州市龙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