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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孟市监食药罚字 〔 2019 〕1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8
    决定机关 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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