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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赤松市监行罚字〔2018〕5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关于赤峰涂嘉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284户企业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20
    决定机关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慕宗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