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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经开环罚决﹝2017﹞4-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25
    决定机关 经开区(头区)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