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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高市监食流通行处〔2020〕10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15.2元;2、并处罚款1000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5
    决定机关 淄博市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