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粤湛交罚[2021]0056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7年12月29日22时59分,你(单位)使用粤G06448(粤G7116挂)车辆运载货物,行经渝湛高速洋青站出口时,经现场检测,车货总重54457KG,轴数为6轴,超限5457KG,超过规定限值,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超限车辆稽查检测数据、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24 |
| 决定机关 |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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