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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湛交罚[2021]005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12月29日22时59分,你(单位)使用粤G06448(粤G7116挂)车辆运载货物,行经渝湛高速洋青站出口时,经现场检测,车货总重54457KG,轴数为6轴,超限5457KG,超过规定限值,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超限车辆稽查检测数据、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4
    决定机关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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