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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公海行罚决字[2021]5568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告知、报告安全风险(第22条第1款和第60条第2项)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9
    决定机关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