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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家屯国 简罚 〔2017〕 9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违反规定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或丢失、擅自损毁发票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05
    决定机关 沈阳市苏家屯区国家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