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禅-祖)应急罚〔2021〕4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1年7月26日,执法人员对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东延段北侧、文华路西侧地块佛山粤剧院项目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被处罚单位的工人郑尚军、易学诗正在进行高处脚手架作业。经调查核实,两人均未持证上岗且未戴安全带,被处罚单位存在工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9-19 |
决定机关 | 佛山市禅城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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