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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四银监罚决字〔2017〕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投资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全部违法所得1760.46万元,并处一倍罚款1760.46万元,罚没合计3520.9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13
    决定机关 四平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国英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