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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四银监罚决字〔2017〕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1.违规发放银(社)团贷款;2.不具备资质违规办理同业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25
    决定机关 四平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国英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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