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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贯和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郝居杰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68693827
    执行依据文号 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18]163号
    案号 (2018)粤0306执1061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7-26
    发布日期 2018-10-2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如下和款项:1.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15日期间未支付工资12000元。2.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000元。二、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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