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京工商东处字〔2017〕第34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带有“全聚德”商标标识的1千克原味烤鸭10袋,带有“全聚德”商标标识的1千克五香味烤鸭9袋,带有“全聚德”商标标识的1千克香辣味烤鸭1袋;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6-21 |
决定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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