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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光耀天润广告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志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57738292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天民三初字第126号
    案号 (2015)天执字第0165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10-16
    发布日期 2016-02-0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新疆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北京光耀天润广告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给付原告乌鲁木齐白杨装饰有限公司工程款合计210703.88元,于2015年4月1日之前给付130703.88元,余款80000元于2015年9月30日之前付清; 二、案件受理费4460.56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230.28元,由原告负担1115.14元,由被告负担1115.14元(于2015年4月1日之前给付原告),剩余案件受理费2230.28元由本院退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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