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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高新安监罚[2018]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4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13
    决定机关 高新区安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