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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黄市监处〔2018〕1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应办理变更登记未按照规定办理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住所发生变更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属于逾期未变更登记住所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处以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07
    决定机关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童敏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