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黄市监处〔2018〕14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应办理变更登记未按照规定办理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住所发生变更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属于逾期未变更登记住所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处以罚款1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1-07 |
决定机关 |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童敏光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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