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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沣东市监工商处字〔2020〕第2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广告法》第十二条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9
    决定机关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杨烨炀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