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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规划资源番资罚〔2020〕1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已构成破坏耕地的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 一、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对破坏的3155.15平方米耕地进行治理;二、对破坏的3155.15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28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88344.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5
    决定机关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刘显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