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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江津市监处字(2020)5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
    行政处罚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2
    决定机关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许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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