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经开区国税简罚【2017】118 |
违法行为类型 |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02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2-22 |
决定机关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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