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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环境监察罚字〔202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2
    决定机关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