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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扬邗市监案字[2019]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质量监督管理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5
    决定机关 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