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中鼎联合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22873****947G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202民初3337号
    案号 (2021)冀02执215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1-20
    发布日期 2021-01-2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牧联易购科贸(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唐山禾丰饲料有限公司款项1 900万元; 二、被告三河市中鼎牧业有限公司、中鼎联合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唐山禾丰饲料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5 800元及保全费5 000元,由被告牧联易购科贸(北京)有限公司、三河市中鼎牧业有限公司、中鼎联合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