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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虹处〔2019〕09201900146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028万元,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31
    决定机关 虹口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陈佑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