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虹处〔2019〕09201900146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0.0028万元,罚款1.00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31 |
决定机关 | 虹口区市场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陈佑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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