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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虹处〔2020〕0920200007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设置服务标识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万元,警告(通报批评)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7
    决定机关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江兴浩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